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清明祭扫带来的人员流动聚集,减少交叉感染,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组织群体性祭扫。
即日起,全区全面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骨灰撒海、植树葬等线下群体性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暂停陵园及骨灰楼堂等场所现场祭扫。
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规定。即日起,全面暂停全区陵园及所有骨灰楼堂、塔(含殡仪馆、陵园、公墓内的骨灰楼堂)、寺庙、祠堂、祖厝等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暂停上山现场祭扫。
即日起,全区全面暂停人员上山现场祭扫(含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严禁砍伐绿植、翻修旧墓等行为,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翻修或砍伐植被造成裸露的旧坟墓和“豪华墓”、“活人墓”、新建的散埋乱葬坟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违建坟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仓山区整治违建坟墓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坚决予以平毁,并恢复植被。
四、推行网络祭扫。
全区依托福州市殡葬协会建设开通网络祭祀平台,鼓励群众采取 “云祭扫”的方式缅怀先人。各殡葬服务机构也要主动开展网上祭祀平台建设,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 推行网上祭祀活动。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