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对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来(返)黔人员怎么管控?
答:对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来(返)黔人员,一律落实“五天三检”管控措施。
二、贵州省核酸检测“五天三检”的要求
第1次检测。
抵黔后,立即在首站地交通场站或入黔交通服务站指定采样点进行第1次核酸采样;采样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两点一线”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外出。
第2次检测。
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距第1次采样24小时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第2次核酸采样;采样后,仅限于在交通场站、工作场所、居住地或酒店、核酸检测机构之间“点对点”流动,不得进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工作期间,要科学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含培训班)。
第3次检测。
抵黔第5天,在前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第3次核酸采样;采样后,可“点对点”流动。
三、对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有哪些防控措施?
答: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提前使用“贵州健康码”进行健康申报。抵黔后一律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的原则进行管控,其中在第14天解除集中隔离时实行双采双检。管控时间从此类人员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开始计算。在黔无固定居住地或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在同一集中隔离点完成健康监测。
非法偷渡人员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进行管控。此类人员要在入黔首站隔离点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
四、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有什么防控措施?
答:来(返)黔前须使用“贵州健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