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口腔医院职工普通门诊医保政策调整
一、取消签约管理
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普通门诊取消签约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无需签约即可在潍坊口腔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二、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参保职工在潍坊口腔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医保起付标准:300元(年度内累计计算)
类别 | 支付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元) |
在职职工 | 70% | 4500 |
退休职工 | 75% | 5500 |
三、就医方式
参保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我院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潍坊口腔医院将尽最大努力为参保患者提供最优质、高效的就医服务!
医保咨询电话:818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