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来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要求,决定对有柳州市各城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健康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范围和对象
自 3 月 10 日以来,有柳州市各城区旅居史的人员。
二、具体要求
1. 抵达来宾市,需提前 24 小时向所在村委(社区)报备,并通过“平安来宾”小程序报备。
2. 来市返市人员须持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有柳州市柳江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 7 天居家隔离观察+3 次核酸检测(1/4/7 天),隔离结束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14 天。
4. 自柳州市各城区(除柳江区以外)来市返市人员:自 抵来宾市起,需实施 7 天自我健康监测+3 次核酸检测(1/4/7 天)。
来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