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有详细规定:
1.封控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可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防范区:县(区) 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