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华州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有什么处罚?

社会热点2023-10-27 00:28:37佚名

渭南华州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有什么处罚?

  一、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禁止燃放的地点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影响交通秩序,禁止在建筑物内的楼道、阳台、窗口、房屋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抛摔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相关规定。

  二、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万元  安全管理  公安机关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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