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划分汇总(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3年5月25日
序号 | 区县(点击即可查看详细划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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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布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规定: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至五年级和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县域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实施办法;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直升生;
加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力度,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提供服务保障;
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