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设置
本次消费券包括电子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均为零售、住宿、餐饮类。面额如下:共3种面额,即满200元减60元、满100减30元、满50元减10元。消费券在投放日限量发放,每人每轮次电子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各限领取1次。
2023年1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发放第一轮,电子消费券与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同时发放,2月1日上午10时开始发放第二轮,领完即止。使用说明详见建行生活APP首页-“泉城购”春节消费券广告位。
消费券核销
(1)用户到店使用电子消费券时,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买单支付或出示建行生活钱包付款码支付,具体以商家说明为准。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须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用户到店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时,需开通建行数字人民币一、二类钱包支付使用。使用时,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预留手机号需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2)消费券须用户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电子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可同时领取,分别使用。单笔订单限用1张消费券。
(3)消费券核销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核销,退款金额扣除核销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不再补发消费券,本轮次内不再具备领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