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须知:
1.凡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期间(以商品 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泰州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进城农民购房者,均可申请购房补贴。
2.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二 手房)交易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购房 者身份证及户口簿、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各一份(验 原件)、购房者身份证明、泰州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3个工作日 内出具的购房者《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 申请人须为购房人,有多个共同购房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4.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 日,逾期不再受理。
5.本表一式三份。购房补贴窗口、财务、市财政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