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燃油附加费具体收费标准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1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50元。
四、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自2023年9月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执行,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退不补。
去年2月5日,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分为10元和20元两档。此后至去年8月5日前的每个月,燃油附加费持续上调。其中,去年7月5日收取标准再度上调后,燃油附加费涨至100元/200元,为我国自2000年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的最高收取标准。
去年8月5日起,在国内航班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上调多月后迎来下调,调整至80元/140元。紧接着去年9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去年年内第二次下调,调整至60元/120元。而今年1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新年首次下调,调整至40元/80元。4月5日起,调整至30元/60元。6月5日起,调整至20元/30元。在持续下调中,今年8月5日起,迎来首次上涨,调整至30元/60元。9月5日起,将再次上调至60元/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