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在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存档人员。
申请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或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存档人本人身份证件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拓展】
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313档案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
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1楼档案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爱山东”手机APP办理。
社会热点2023-09-22 21:08:13佚名
泰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在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存档人员。
申请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或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存档人本人身份证件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拓展】
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313档案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
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1楼档案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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