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购物消费券将分为四轮发放:
第一轮:2023年1月16日18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400万元(占资金总金额的40%),50元券、100元券发放金额按1:1比例分配,其中发放满300减50元券4万张,金额200万元;发放500元减100元券2万张,金额200万元,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月20日24点。
第二轮:2023年1月21日(春节)18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400万元(占资金总金额的40%),50元券、100元券发放金额按1:1比例分配,其中发放满300减50元券4万张,金额200万元;发放500元减100元券2万张,金额200万元,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24时。
第三轮:2023年2月1日18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100万元(占资金总金额的10%),50元券、100元券发放金额按1:1比例分配,其中发放满300减50元券1万张,金额50万元;发放500元减100元券0.5万张,金额50万元;外加第一轮剩余资金,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2月7日24时。
第四轮:2023年2月8日18时开始发放,发放消费券资金100万元(占资金总金额的10%),50元券、100元券发放金额按1:1比例分配,其中发放满300减50元券1万张,金额50万元;发放500元减100元券0.5万张,金额50万元;外加第二轮剩余资金,本轮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2月14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