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形式
公开选调。
二、选调范围
主城区以外的19个乡镇中小学在编教师。
三、选调人数200人
1.初中教师130人。
2.小学教师70人。
四、选调条件
1.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与选调学校所设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需任教满3年,并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可选调到小学任教。
2.无教育行政部门或以上部门党政纪处分,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掌握在45周岁以下。
3.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在小学任教的,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中学岗位。
五、选调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8月14日—8月17日)
由所在单位按照选调条件推荐参加选调人员,并填写《大名县教师选调推荐人员汇总表》,参加选调人员填写《选调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8月17日-8月18日)
成立由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联合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可参加面试人选。
(三)组织考试(8月19日)
1.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形式为面试测评,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讲课满分80分,回答问题满分20分。
2.面试测评科目
初 中:现行八年级上册相应学科教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九年级上册化学,七年级全一册体育。
小 学:五年级上册全科。
3.测评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评委评分方式
聘请异地评委,根据各学段学科报名人数设置评委小组,采取讲课(应聘人员按指定教材任意准备一节课)和回答问题(由评委组长提出问题,应聘人员作答)的面试方式,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评委对讲课和回答问题分别打分,讲课和回答问题两项分数之和为选调教师的面试测评总成绩。
初中按照分学科岗位面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小学按照全科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统一排序。
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人选:学历较高者、讲课成绩较高者、获得奖励荣誉较多者。
5.加分方式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投身我县边远乡镇任教积极性,大力推进乡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同时给予边远乡镇教师在主城区学校学习提升机会,确保边远乡镇中小学教师能够有出路、稳得住、教的好。此次公开选调根据乡镇边远程度,按照由远到近原则给予面试加分和教龄赋分政策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1.束馆镇、北峰镇、埝头乡、营镇乡、西付集乡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的教师面试成绩加1.5分;教龄超过3年的,每超过1年,面试成绩另加0.15分,累计计算;
2.孙甘店镇、张集乡、红庙乡、杨桥镇等四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教师加1分;教龄超过3年的,每超过1年,面试成绩另加0.1分,累计计算;
3.金滩镇、龙王庙镇、黄金堤镇、王村乡、沙圪塔镇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教师加0.5分;教龄超过3年的,每超过1年,面试成绩另加0.05分,累计计算;
4.西未庄乡、大街镇、旧治乡、万堤镇、铺上镇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教师不加分。
(四)确定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人数择优确定人选。
(五)公示(8月20日—8月25日)
选调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流动手续(8月26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流动审批表,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规定,教体、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教师流动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公开选调教师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公开选调计划人数的,可简化相关程序,根据学校所需学科教师情况进行计划分配,并直接办理流动手续。
(二)凡经单位同意参加报名者必须服从调剂,组织根据主城区学校学科需求进行调剂的相关人员须按时到校到岗,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三)因工作需要,资格审查、考试等时间变更的,以另行通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