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起,海陵区内的景点可以逐步开放。
根据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有序恢复相关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的通告内容:
前期暂停营业的文化、体育、旅游、娱乐及其他生活服务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审核同意后,方可有序恢复经营活动。
开放场所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执行人员预约限流,实时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防疫要求:
所有从业人员须持48小时阴性证明并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营业期间,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并按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场所消毒、环境卫生清洁、通风等工作;
主动申领应用本单位场所码,并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行程码、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
要排查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海陵人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