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学对象
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因遭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单亲等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申报条件:
(1)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是单位在西陵区且有工会组织的职工;
(2)学生学籍为高中(含中专、技校)、大学(含专科、本科);
(3)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2000元/月;(单亲家庭离婚协议中抚养费计入家庭收入)
(4)未享受其他政策助学者。
二、申报否决条件
(1)职工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生;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职工及家庭成员实际拥有2套 (含)以上房产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或机动车实际购买价值超过15万元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