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办理:档案的转递
申请条件
一、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调档;
二、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调档;
三、因升学、入伍等需转出档案的。
申请材料
1、调档函
2、入学录取通知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线下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东街街道人民路1号社保综合办公楼人才综合服务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