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二、申报条件
1、毕业年度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方式
企业统一申报
四、申报对象
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他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五、申报资料
1、宜都市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2、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六、申报地点
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长江大道219号)
七、咨询电话
0717-48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