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全县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定于2023年7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23年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
二、鸣放范围:
县城区范围。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10: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三分钟;
空袭警报:上午10:1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三分钟;
解除警报:上午10:20,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7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