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商标注册并不简单,但很多时候,一些不当的操作也会提前判了商标的“死刑”,哪些原因会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商标注册商标的原因有哪些?
1 查询盲期的风险
商标在申请前要在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但是已经成功但未录入的或者正在进行核准的商标是查询不到的,商标数据库里没有从查询之时起前六个月左右的商标信息,所以商标库里能查询到的是六个月前的商标信息,这就是查询盲区,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如果碰到与盲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会被驳回。虽然这种情况的概率非常小,但盲区的存在具有不可抗拒性。
2 申请的商标违规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同时,由于社会飞速发展,商标注册会出现一些以往没有出现过的问题,有可能会因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而被驳回。
3 缺乏显著特征
通用名字通用品牌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因为它们涉及的产品涵盖普通名词或名称;申请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也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仅描述产品的特征,同样缺乏显著特征,因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4 公告期被异议
商标注册还有异议的风险,这是在商标注册的后续程序中发生的。申请商标通过商标局的审查通过后,继而进入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公告期也称为异议期。任何人、任何企业如对该商标的申请存在反对意见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程序的结果也会导致最终商标注册的不确定性。
5 审查员主观判断
商标审查并不是机器审查,而是通过商标审查员人为的分析和判断。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的时候对一个商标的近似判断、显著性判断、禁用性条款判断虽然大致相同,但是还是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可能会因为知识水平不同,对商标法近似判断理解不同等等,造成判断出来的结果不同,审查员主观判断错误有可能会导致商标给驳回。
6 和国外商标、驰名商标撞车
外国商标在国外申请后六个月内又在国内申请商标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是可以享有优先权的。而与驰名商标撞车,则是申请了在某行业公众本身并不知晓的驰名商标,这个是查询没有做好,可以规避的风险应尽量避免。
不难看出,商标注册的风险是可以有效避免的,因此在注册商标前,需要更多的了解相关政策和内容后再进行办理,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