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应急车道扣几分罚款多少?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一次记3分;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加重
一直以来,我们对于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理解,大多局限于在应急车道上违停。事实上,根据相关规定,隧道、桥梁、城市快速路等划设的应急车道,只准许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通行;在未发生紧急情况时,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无论是停下还是行驶中,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1月1日之前,类似违法行为的处罚不过是200元。相较而言,在快速路和高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相对重一些,例如《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第90条,对于“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的处罚标准是罚200元、计6分;此外,在高速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违停,或在高速公路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也是罚200元、计6分。
今年1月1日,修正后《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对于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罚加重了。首先,违反规定进入应急车道行驶的会被依法罚款500元,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将被处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