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1、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105(含)-120Wh\/kg的车型按0.6倍补贴,120(含)-140Wh\/kg的车型按1倍补贴,140(含)-160Wh\/kg的车型按1.1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2倍补贴;
2、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m≤1000kg时,Y≤0.0126×m+0.45;10001600kg时,Y≤0.0045×m+12.33。百公里耗电量(Y)优于门槛0(含)-5%的车型按0.5倍补贴,优于门槛5(含)-25%的车型按1倍补贴,优于门槛2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3、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60%的车型按1倍补贴。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门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