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购置税 免购置税600亿

汽车百科2022-06-17 19:15:32未知

免购置税 免购置税600亿

购置税的名词解释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购置税减免政策

2014年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1225.32,8.560,0.70%)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内容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五、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七、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

免征购置税新能源车车型目录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4年第54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4年第66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4年第81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5年第30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5年第58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5年第76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6年第18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6年第29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6年第61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7年第19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7年第29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7年第38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7年第46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7年第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7年第53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查看详细目录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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