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普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按照以下法定程序处理:
(1)处置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2)认定事故责任,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实施处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3)按照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依法对事故损害赔偿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规罚金缴纳的时间是多久
1.罚款要交多久?
行政处罚罚款应当缴纳十五日。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该接受罚款,并直接上缴国库。
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被处罚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拍卖、变卖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产缴纳罚款。拍卖、变卖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款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2.不能采取第一种措施的,每日处以罚款数额3%的罚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财产拍卖由公安机关依法委托的拍卖机构办理。依法处罚超过30日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哪些要求?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违法事实确凿;
(二)对该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3)处罚较轻,即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二)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当场填写预定格式、数量的处罚决定书;
(五)当场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相应的法律制度中,对交警违章后可以作出的罚款数额也有限制。但是,与刑事处罚类似,行政处罚也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主要是在法律制度上,罚款和罚金是绝对不同的。无论是交罚单还是交罚款,相关部门都要出具书面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