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外交官在中国杀了人,没有必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国作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成员国,需要遵守条约规定,保护外交官人身自由和安全。但是,外交官也需要对受害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2.《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是一项国际条约。目前,已有187个国家参加了该条约,中国是缔约国之一。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二十九条,外交官的人身自由不容侵犯,外交官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逮捕或拘留,成员国需要对外交官保持尊重的态度,采取适当行动保护外交官的权益,防止他们的尊严、自由和人身受到侵犯。因此,外交官一般享有豁免权。3.根据国际法或各国达成的协议,外交官的豁免主要包括执行豁免、诉讼豁免和管辖内豁免。主要包括:
1.使馆涉及的财产、文件、档案不受侵犯,接受国不能进入使馆对外交官采取任何行动或执行法律程序;
2.外交官享有通讯自由,其外交材料不得扣押或启封;
3.使馆可享有免税权,使馆需要使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可免关税;
4.外交官的人身自由不能受到任何方式的侵犯,他们不会被拘留或逮捕,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能有更多的外交官进行任何种类的诉讼、审判和执行处罚;
5.外交官所需的个人物品也可享受免征关税的优惠待遇;
4.当然,国家重要领导人、政府重要官员、外交部长和特派团成员都享有外交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