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性申请办理报案手续一定储存交通事故现场,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部门刑侦单位(110)报案;
2、在案子发生地的市级报刊刊登寻车启事,储存当期报纸,到车辆管理单位开具未破案证明材料;
3、在轿车丢失3个月仍未找到时,看自已是不是购买汽车盗抢险,如果没有则只有自已担负财产损失,要是已投保盗抢险,则还可以申请由车险公司担负;
4、出示有关原材料保单正本、出险通知书、财产损失明细单、汽车钥匙、车辆行驶证及副卡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购买汽车最原始专用发票、附加费凭证、登报寻车启事、停车场证明材料、车位费收据正本、权益转让书、公安部门报案受理单、公安部门刑侦单位3个月未破案证明材料、车辆管理单位封挡证明材料(或失窃机动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和养路费报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