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定责我可以不去吗
交通事故中交通警察会对交通事故负责,有些当事人会问我能不能不去?本文旨在分析当事人在场或不在场的法律后果。给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当我们在路上开车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会赶到,查明事故责任。然而,事故责任证书的签发需要双方在场。如果一方缺席,警方无法出具责任证明,另一方不知如何处理。这个时候,警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情况来承担责任。但是交警总是拒绝出具责任证明也没关系,也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也就是说,不管你有没有错,都不用去,也不影响交警开具责任证明,但是你最好去,因为这样你就可以给交警提供对你有利的证据,有助于后续的起诉和拿到责任证明后的重新认定。
如果你想私下解决问题,也需要在交警部门经过一个程序,所以它应该出现在交警分配职责的过程中。该证书明确了责任分工,与当时的路况、信号灯、路口线路等情况有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意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如果当事人不在场,那就判断情况。交通事故证明出具后未领取的,超过5天后申请复核截止时间。到时候,期限就会超过。即使你有任何证据或异议,你也不能改变它。因此,笔者建议您在出具事故证明后及时收集,以便抓住时机,充分向警方出示有利证据,尤其是认为您不负责任的一方,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保留对方负有完全责任的证据。
交警队扣车一天多少钱交警扣车期限几天
其实不管是不是因为交通事故,交警都会依法对车辆进行检查鉴定;因该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警依法予以扣留。扣车期间不会产生任何费用,所以不存在交警一天扣多少钱的问题。
同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管不当造成车辆被交警部门扣留,给车主造成损失的,(交警部门)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26条
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不得使用或者损坏;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第三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对于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有权在先行支付赔偿金后向第三人要求赔偿。
一般因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事故车辆扣留期限不应超过35天(检查鉴定20天,通知取车5天),但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查鉴定期限的,则事故车辆扣留期限最多可延长至65天(检查鉴定60天,通知取车5天)。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25条
查封或者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物品需要检验、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扣押、扣留期间不包括检验、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期间。检验、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限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验、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