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要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分析。第一种:汽车还没有开出4S店,或者是刚刚开出4S店,汽车发生自燃现象,这种情况明显是汽车质量问题,4S店应该赔偿,而且应该是三倍赔付。
第二种:质保期内,汽车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自燃。理论上,这种情况下也应该4S店赔付,但是现实中往往很难举证,所以基本没戏。
第三种:人为原因或客观原因导致的汽车自燃,4S店是不赔付的。如果买了汽车自燃险,保险公司会赔付,如果没有买自燃险,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
人为原因包括私自改装电路,车辆出现事故导致自燃,非法改装,车辆使用、维护、维修不当等等。
客观因素包括电路、油管老化等原因引起的自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