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座车可以享受六年免检。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非营运汽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汽车除外)实行6年内免检标志规则和规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要求:自2014年9月1日起,6年内实施非营运汽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以上汽车除外)免检标志法规。对6年内申请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汽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汽车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凡出具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使用税或免征确认书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负有交通安全责任、容易造成群体性伤亡的面包车和7座及以上轿车,暂不纳入免检标志范围。如果该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