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12分,在高架道路倒车与在高速公路倒车相同处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 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 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 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