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保险赔误工费吗
1.保险包括车祸后损失的时间吗?
只要目标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责任,保险公司就应在交强险11万元的限额内全额承担损失时间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的,会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受伤单位出具事故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除证明、纳税证明。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休假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单位不扣工资,就不发误工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受伤损失时间如何计算?
1.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实际失工日期少于请假证明的,按照实际失工日期确定;如果实际损失时间长于请假证明,一般按请假证明确定。
3.如果受害人确实需要休息但没有请假证明,可以咨询法医或治疗医院后酌情治疗。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损失时间赔偿金。
5.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基金和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补贴。
6.奖金按受害人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如果奖金税超出征税起点,应限制征税起点。被害人在被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奖金收入的,不计算奖金。
7.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或者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受害人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劳动力的平均收入确定误工费的补偿。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当以税务收据为证据。
8.受害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时间而没有劳动收入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其他家庭成员因受害人不能做家务而负担过重,可以酌情给予经济补偿。
9.受害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在现代生活中,当车祸发生后,对我来说压力很大,因为我会面临对方损失的时间和医疗费用的赔偿。但实际上交强险已经规定了这些赔偿项目,只要有证据证明,交强险就需要对这部分进行赔付。
车祸后保险误工费怎么理赔的
1.车祸后保险损失时间如何索赔?
1、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日/月/年)*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损失时间的赔偿。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是一个执法问题。
2.无固定收入: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损失时间=损失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收入证明包括完税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刻板印象标准):
损失时间=损失时间(天)*上一年度同行业、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天/元)二。陪护费补偿标准
1、护理人员有收入:
护理费=误工费
2、护士没有收入:
护理费=当地同级别护工的劳动报酬标准×护工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一人一名,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护工人数可参照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原则上护士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士人数。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为残疾人准备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
综上所述,误工费对于我们的受害者来说尤为重要,但是误工费的赔偿也是有针对性的,需要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收入的人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从收入中为受害者计算误工费,以便更好地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