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伤对方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1.车祸伤害对方,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从事交通相关活动的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责任。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人和车辆保险公司一起被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所以要看另一辆车上是什么保险。
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你可以在起诉时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做出判决。证据确凿的,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二、处理方法
1.如果你不能先修理你的车,你必须由另一家保险公司来修复损坏!如果对方保险公司不认可你私修的价格,你就麻烦了!
2.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没有给你修车。当然,没有办法修理你的车。你应该问问对方的保险公司为什么还是不固定。真的不可能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投诉!至于诉讼,比较麻烦。我不建议你走这条路。如果你起诉,可以拍照证明你的车的损伤程度,SSSS店检查后的损伤程度,修车单,报价单和发票,交警部门的责任证明,对方的身份证和行驶证。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一般是你索赔总额的*4%。如果对方一再拖延,法院最终可以判定你的维修费以SSSS点开的发票为准,保险公司不赔付的部分由车主补足。因为这次事故,如果真的造成了时间损失,可以索赔,必要的交通费也可以索赔!
3.收到赔偿后,你当然有义务配合对方办理理赔手续,但如果没有时间约定,你也可以一拖再拖,让对方尝到不理他的滋味!
4.最好的办法是打电话给交警。对方是外地车辆,负全责。在很多地方,涉及事故的车辆被直接扣留。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家这么大方,让对方走了。还有,当时你知道对方不在城里。既然你的车开不走,可以要求交警扣证,处理完再还给对方!
在车祸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肯定会涉及到相关费用的赔偿,通常由保险公司支付。司法实践中,如果不配合索赔,可以直接诉讼,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车祸人伤护理费标准
一、车祸护理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损失时间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金额=同级护理服务报酬×护理期间。最高法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护理人员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残疾人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准备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
二、护理费补偿项目
(1)根据护理期的不同,护理费用可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受伤痊愈后恢复期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永久丧失自理能力,需要他人长期持续帮助的护理费用。
注:被害人住院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理费已纳入医疗费用范围,不应计入护理费。
(二)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护理费也可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照顾他们的护理费;
3.雇佣其他人员照顾受害者是护理费。
注:被害人的亲属、配偶虽然不支付护理费用,但这种护理仍然具有金钱价值,这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也不能使加害人受益,加害人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三、护理费补偿期限
护理天数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残疾人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由法官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因此,在护理期限届满前,被护理的被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未超过护理期限的护理费用不予退还。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最长20年的护理期后,受害者仍然需要继续护理,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要求罪犯的权利。
在为伤者提供护理时,在某些情况下,伤者的近亲会照顾他们,而在其他情况下,则会雇用专业护理人员。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近亲属有固定收入,那么护理费将参照误工标准确定。属于后者的,按当地从事同等护理水平护士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