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制片人的工作内容:1、监督电影电视剧拍摄的艺术质量、生产进度、资金流向;2、及时处理行政管理和艺术创作之间或创作部门之间的矛盾;3、制定宣传、推广计划并同时实施,为影视作品的发行做准备;4、审看已完成的影视作品,准备审查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查,获得发行放映许可证;5、出售发行影视作品,负责资金回笼。制片人(Producer),一般指影视剧制片生产制作人。全权负责剧本统筹、前期筹备、组建摄制组(包括演职人员以及摄制器材的合同签订)、摄制资金成本核算、财务审核;执行拍摄生产、后期制作;协助投资方国内、外发行和国内、外申报参奖等工作。制片人是剧组的主宰,摄制组的最高权力者,既有权决定聘用优秀成员,也有权开除在剧组违纪行为的成员。从片子的形成到片子的上映,是全片贯穿的核心。也有的影视公司的老板或投资方在影视剧中署名制片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