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是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特殊商品除外的意思。对于允许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需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历史发展:
2014年3月15日,中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消法新增无需要理由退货(后悔权)、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担责等三项制度,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2014年08月21日,针对新《消法》的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对电商企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电商企业认真落实新《消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