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法定继承中,如果出现代位继承的情况,孙子是有继承爷爷房产的权利的,继承的份额只是父亲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