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的取证手段很多,重点在于证明女方存在婚内出轨的事实。具体来说,可以收集女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电话语音或者其他通信往来;如果有知道这一事实的证人,可以获取相应的证人证言;如果说有可以合法获取的相关录音录像,也可以收集。此外,对于这些证据,在收集时都要注意取得的方式要合法,否则到诉讼阶段可能不被认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