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是指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认可的特征如下:
(1)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有关,并且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认定;
(2)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
(3)资格资质是对人的许可,与人的身份相联系,但不能继承、转让;
(4)没有数量限制。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