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清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若非是真的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法院也不会棒打鸳鸯。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以上的;以及因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对于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应该围绕上述几点展开论述,证明没有上述的5种情形。
其次,在形式上,除了写清楚答辩人基本信息外,还应当阐明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事实理由。写出婚姻的来之不易,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可能,会与被答辩人良好沟通等等。总之,就是尽一切办法让法官相信你还爱着对方,想挽救这段婚姻。我相信,只要情真意切,相信法官一定会被你的诚心所打动。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