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地区要尽快遏制住生猪生产下降的趋势,实现恢重性增长,确保关键节点猪肉供应不浮现短缺。
2020年,生猪生产恢重到正常水平。
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发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
2025年,产业素质显然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为稳定猪肉价格,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实施建议》),上述内容便是《实施建议》中提出的发展目标。
11月25日,微信公众号“辽宁日报”发布了《实施建议》的部分内容。该《实施建议》总体请求称,“维持走种养结合道路,维持全产业链发展方向,坚毅遏制生猪生产大幅度下滑势头,迅速恢重生猪生产,着眼长远建立现代生猪产业体系,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具体而言,为解决“不敢养、没钱养、没地养”等问题,《实施建议》针对性地提出了多项措施。譬如,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寒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融费;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内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勉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调度生猪养殖生产等。
此外,《实施建议》还在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尽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创建现代生猪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请求。
譬如,《实施建议》请求除种猪和仔猪外,原则上活猪不跨大区域调运;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的辽西北等地转移,勉励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勉励加工企业发展产品深加工,实现养殖、屠宰、加工匹配、产供销顺畅衔接。
辽宁省请求各地详细贯通“稳定猪禽生产,大力发展牛羊驴”的总请求,进一步尽善生猪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广大养猪场(户)按规划请求饲养,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并有效防止污染。沈阳、鞍山、锦州、阜新、铁岭、朝阳等地,要根据承载能力踊跃发明条件引进大型养猪企业,踊跃推广“公司+家庭猪场”模式,让大型企业成为辽宁养猪业新的增长点。
此前,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建议》,从促进生产、加快恢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尽善市场调控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请求。
之后,安徽、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指导性措施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