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建议》,提出尽快恢重和稳定我区生猪生产,使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确保全区各地猪肉自赠率稳定在100%。
为落实生猪恢重生产任务,各市要严厉落实“菜篮子”市长尽职制。稳住规模养殖企业,全面推广“铁桶准备”等生猪安全养殖模式,引导规模养殖企业踊跃增养补栏,补充臃适后备母猪加快繁殖仔猪,逐渐提升现有生猪产能。激活中小养殖场(户)落实国家制定的非洲猪瘟防控与生猪重养技术等一系列标准操作规范,并结合我区实际出台细化实施技术规范,勉励各地以“龙头企业+小散户”、组建合作社等形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加快改造安全猪舍,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加大生猪恢重生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新建和改(扩)建养猪场(户)、屠宰加工厂、畜禽粪污处理的支持。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加快补助资金发放。踊跃协调推动各保险机构扩大生猪保险范围,保障对育肥猪、能繁母猪的政策性保险所需补贴保费,做到愿保尽保。催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养猪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对养猪场(户)限贷、抽贷和断贷。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支持养猪场(户)购建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
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严厉落实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运输制度,对未经检疫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依法依规处理。优化种猪跨省跨县运输检疫程序,降低调运成本。将仔猪及寒鲜肉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寒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融费。
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生猪供求监测,做好冻肉存储工作,尽成全区1万吨冻肉存储任务。做好进口猪肉监测,拓宽猪肉进货渠道,确保市场猪肉价格稳定。建立规模养猪场(户)信息备案管理和生产月度报告制度,做好生猪生产调度工作。抓好牛羊、鸡鸭鹅兔等养殖,缓解猪肉供应压力,保持肉类供应总量,满意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