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为此,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两部门有关尽职人。
问:为什么要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答: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统称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踊跃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幻,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渐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尽善。为了详细贯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尽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精神,财政部、农业部针对农业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浮现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政策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允许,2015年启动了调整尽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试点工作,将“三项补贴”合并为一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在试点取得显着成效的情况下,2016年决心全面推开改革。
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是推进农业供赠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比较效益低,主要缘故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受制于小规模经营,无论是先进科技成绩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效益的增添、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遇到很大艰难。因此,加快推进农业供赠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迫切需要调整尽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是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的迫切需要。在不少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林伢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种粮踊跃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降低。因此,增强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能,迫切需要调整尽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问: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情况如何?农民有什么反应?
答: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为研究模式、总结经验,按照踊跃妥帖的原则,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5个省开展“三补合一”试点,同时勉励其他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比照试点省政策和请求自主开展试点。试点省中,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安徽省选择已尽成或基本尽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立县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的6个县开展试点。非试点省中,天津、上海和河南等3个省自主开展了试点,且均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各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保持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合理断定补贴标准,提高政策效能。
从2015年试点情况看,取得了显着成效。一方面,降低了政策实施成本。政策调整后,统一了农业“三项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程序,标准清晰明确,减少了基层多口径、多次核实种植面积的工作量,政策落实更加简便、快捷、有效。据湖南省反映,原来发放农业“三项补贴”前后共需发放20余次,合并后仅需1次,大大节省了光阴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支持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是支持建立尽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新型经营主体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难题。截至2016年4月底,已有13个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挂牌运营。各地还研究出了一些搀扶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好做法,如浙江省重点搀扶粮食生产联合社服务能力建设,打造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全产业链,增添农业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湖南省开展“百千万”工程,重点支持100个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个农机合作社和1万户家庭农场,并对早稻集中育秧等重要技术推广予以补助。
为客观评估试点成效,我们邀请了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央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从第三方评估结果看,三补合一后,耕地撂荒现象减少了,农民的获得感增强了,政策实施成本也大大降低了。据对5个试点省10个县、20个行政村、309户农民的调查数据显示,94%的农户表示接受“三项补贴”改革。而且农业“三项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农民的获得感增强了,提高了政策惬意度。
问:今年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答:在2015年试点基础上,经国务院允许,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勉励各地创新方式主意,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重点向种林伢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近几年支持重点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推动担保业务尽快实质运营,切实缓解农业生产“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我们以为,通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会发挥多重踊跃效应。一是有利于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将补贴与耕地保护挂钩,可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高地力的踊跃性;通过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可以减少工作环节,减轻基层负担,节省光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哺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勉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快陷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三是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通过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强调其政策性、孤立性和专心性,可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问:调整尽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答:近年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大量涌现,但在发展中还濒临着各种难题,我们以为其中最普遍的艰难是由于缺乏抵押物,导致“贷款难、贷款贵”。为此,近几年我们重点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央财政资金统筹用于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方面,力争用3年光阴建成政策性、孤立性、专心于农业、笼罩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通过强化银担合作机制,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成长中的厌恼”。
此外,我们也勉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赠予适当补助;可以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开展重要技术推广与服务;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问:农民朋友关切的一个问题是,改革后的补贴对象、标准、补贴发放的光阴和方式有哪些请求?
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和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赠予补贴。
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断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断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断定。
我们请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力争于6月30日前将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将以“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