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种过程中挑选的种貂,限于观察时间短,仅是外观表面的了解,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能否成为优良的种貂,需经一段时间的饲养,反复观察检验才能最后确定。对饲养过程中发生变化、不符种貂要求的应及时淘汰改为皮貂。
1.种貂要求标准
(1)毛色皮质要求。毛色要黑,越黑越好,油亮光泽;背腹毛色基本一致,无白斑或极少白斑,无杂毛;针毛稠密,毛峰平齐,分布均匀,长度在25毫米以内,略长于绒毛:绒毛厚密平齐,柔软弹性良好。
(2)体型健康要求。成熟公种貂体重1.8公斤以上,体长43厘米以上;母貂体重0.8公斤以上,体长35厘米以上,且体型紧凑匀称。此外,公种貂还要求头宽大,两颊发达,两耳张开竖立,颈粗长,肩胸宽大,背长而宽,尾粗大,四肢强壮有力,行动机敏灵活:母貂要求颈粗短,后躯宽大,其他体型要求同公貂。公母种貂都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
(3)繁殖能力要求。母貂要求外生殖器发育良好,发情明显有规律,能顺利交配;孕期短,产仔早,每胎产仔5只以上:乳量足,母性强,仔貂成活率达90%以上;哺乳期过后,体况恢复快、复原好。公貂要求睾丸发育大而匀称,性欲旺盛.配种能力强,精液品质好;在配种期内至少能与4只母貂交配12次以上,且后代数量多、生命力强、品质优良。
2.种貂的选定
种貂选定是一个漫长的工作过程,也是养貂场每年必须开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每年种貂的选择均须分三阶段进行。
(1)初选。初选一般在6月初仔貂分窝时进行。首先淘汰掉在配种期、产仔期表现欠佳的成年公母貂。然后对仔貂根据其双亲的品质进行窝选,选产窝大,出生早,出生健壮,其重在10克以上,系谱清楚者。选择数量应比年末计划留种数多30%左右。
(2)复选。复选一般在9月进行,主要检查血清,凡呈阳性反应的予以淘汰。此外,对种貂长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配种、繁殖过后恢复缓慢、体弱有病的成年貂,以及食欲不振、体况弱小、发育不良、换毛迟缓的幼貂也应淘汰。复选幼种貂要比计划多留10%-20%.以供精选时有选择余地。
(3)精选。精选一般安排在II月份屠宰取皮前进行。按照上述选种标准要求,对所留种貂进行第三次挑选,特别是对毛皮质量应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好中选好,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