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余数的除法指的是一个整数除以另一个不为0的整数,得到整数的商以后还有余数,这样的除法叫做有余数的除法。被除数=商×除数+余数,其中余数比除数小。
余数的意义指的是在计算平均分的除法算式的时候,计算的结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好分完,一种是还有剩余,也就是剩余的不够再分,数学上把这种不够再分的数叫做“余数”。也就是平均分以后剩余的,不够再分的数。
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两个数相除又叫做两个数的比。
除法的运算性质如下: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