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前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工作中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玲报警。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玲报警。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4、工作结束后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起重机,正确使用起重机的方法切断电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