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2、数字人民币由人民银行发行,是有国家信用背书、有法偿能力的法定货币。
3、与比特币等虚拟币相比,数字人民币是法币,与法定货币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而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资产,没有任何价值基础,也不享受任何主权信用担保,无法保证价值稳定。这是央行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最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