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或市长。刺史部是汉代由监察区演变而成的高级行政区,其长官称为刺史,汉成帝时改称牧,东汉恢复刺史之称,东汉末年又改称牧,各州之牧都是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以后就发展为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与混战。
秦统一全国后,推行郡县制,各郡县长官也有了统一的正式名称:郡的长官叫郡守或郡太守。县则有大小县之分,凡万户以上的县,其长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的县则称县长。在郡县官以下,设有郡丞、县丞作为其重要的辅佐,设有郡尉、县尉管理武备、治安。在京师咸阳附近的直属行政区叫内史,其长官也叫内史。
汉代郡的长官沿秦制称为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郡太守俸禄为两千石,所以,习惯上称郡太守叫“二千石”,而且流传于后世,在古代文献中经常可以见到。县和道、邑的长官则根据地位的高下分别称为令或长,其下辅佐之官也与秦代大致一样。
汉代地方政区除县以外,还有皇室、贵族的封国,或与郡同级,或于县同级,汉景帝之后,一律由中央派“相”去管理,各位“相”事实上就是地方行政区的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