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主体是政府,一般是出自公共利益的行为;而房屋拆迁的主体是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其拆迁的主要目的是出自商业利益或是城市规划的需要。
房屋征收与拆迁区别
房屋征收的主体是政府,一般是出自公共利益的行为;而房屋拆迁的主体是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政府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需要对房屋所有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进行一定的补偿,且程序上应该先由政府做出决定再进行房屋征收。房屋拆迁是出自非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需要先提交上级部门审批,等到房屋征收部门批准通过后,才可以进行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应该和被拆迁房屋者订立合法的拆迁补偿合同。
房屋征收适用于所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而房屋拆迁一般适用于老城区的危房。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房屋征收和拆迁都是城市发展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