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军衔从低到高排列分别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将、中将、上将。其中,上将是我国目前现行军衔制中最高军衔,仅授予战区、军兵种正职以上的高级将领。
从1955年我军实行军衔制以来,65年间,我军先后分28次授予或晋升243名高级将领以上将军衔。目前现役有33位上将。此外,一级军士长是士兵军衔的最高等级称号,每一个一级军士长都是自己领域的无冕之王。
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衔。中国现代军衔发展历史、授予规则等详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中华民国时使用过“官佐士兵阶级”、“军官佐士兵等级”、“军官佐及士兵等级”等称呼。在国民革命军时期也使用阶级、军阶等称呼,但也未出现过军衔等非正式称呼。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军衔代表军人级别,它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水平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兼有增强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