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的方法有6种,分别是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平均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
1、直线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5、平均法:
以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认为其各期损耗较为平均,且各期取得收入的比例差不多。在平均年限法下,折旧的金额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表现为一条平行于x轴的射线(起点在y轴上),因此此时折旧是一种固定成本。
6、工作量法:
以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认为其在工作时的损耗是较为平均的,但在工作以外基本无法提供经济效益。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在平均年限法下,折旧的金额在折旧时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表现为一条平行于x轴的射线段(第一段起点在y轴上或第一象限),因此此时折旧是一种固定成本。
7、加速折旧法: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折旧金额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表现为一条折线,前期是一条斜率为负数的直线,到最后两期改为与x轴平行的线段。因此在前面折旧是一种变动成本,到最后两期变成一种固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