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刚性引进补贴标准
刚性引进到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应补助外,可享受本区人才补贴,期限为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不满5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人才补贴。
(一)引进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5000元;
(二)引进的第二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0元;
(三)引进的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
(四)引进的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
(五)引进的第五类高层次人才,按下列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1. 海外一流大学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
2. 国内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
3. 海外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
4. 国内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800元;
5. 海外一流大学、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区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
6. 具有国家人社部门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人专业技术职称相符工作的,正高级职称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副高级职称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
7. 在某个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并在本区内创办企业的非遗传承人及文创类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0元;
8. 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二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端制造、航空物流、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产业领域的技能人才,从事与本人职业资格相符工作的,持有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0元;持有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补贴400元。
刚性引进人才且落户(不含集体户)本区的,每人每月增发补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