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办理材料:
跨地市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校验申请人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证明;
如可以通过系统校验申请人的有效居住登记信息,无需申请人提供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证明;
如无法在系统中核查的,可以交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注:对于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办理地点